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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勋律师2016年经过贵州省法官遴选委员会任命为全省首批员额法官。从进入法院任职以来,分别在贵阳中院刑事审判庭和执行局任职长达九年时间。杨智勋律师主要负责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诉讼及不良资产处置执行案件,与贵阳两级法院民事审判庭、执行局具有良好充分的沟通协调关系,能够强力加快推进诉讼保全,执行环节以促进债权实现的可能性和提高实现债权比例。客户包括: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大方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桓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建能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云栖贸易有限公司等。
2007-2010 贵州大学法学 法学学士
2010-2013 重庆大学法学院 法学硕士
2011-2015 贵阳中院三级法官
2016-2021 年全省首批员额法官
2021-至今 泰和泰律师(贵阳)事务所 合伙人
2021年7月获得“贵阳市优秀党员律师”称号
为顾问单位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近两年的法律顾问服务,包括法律事务咨询、行政诉讼案件代理;
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案件的诉讼、执行代理;
为王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提供辩护,帮助当事人获得缓刑判决;
为李某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提供辩护,获取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结果;
为段某某信用卡诈骗罪提供辩护,帮助当事人获取不起诉决定;
为李某、李某伟非法拘禁案提供辩护,成功帮助当事人获取缓刑判决;
为周某强制猥亵案提供二审辩护,辩护意见被二审法院采纳,二审法院发回重审;
为被害人刘某某(未成年人)被性侵案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获得经济补偿;
为被害人陈某被故意伤害案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达成赔偿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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